〔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十一月卅日起納管,新車需領號牌、保強制險,新制上路既有車輛有二年過渡期,南投監理站昨首度下鄉到集集進行換牌,惟許多長輩車主缺乏車輛「出廠證明」,以致作業受阻,甚至有人因車廠倒閉,難以取得證明,怒批換牌擾民,盼政府正視,讓納管更便民。
偏鄉長輩怨不便民
昨在集集的換牌作業,有部分民眾是早期購買,但車廠已倒閉,難以取得出廠證明,現場得知恐需到南投市或草屯、埔里鎮,與「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有配合的車行才能取得證明,可能還需付手續費,質疑圖利與擾民,難道要逼老人騎著電動自行車,冒著沒電拋錨的風險去申請?
集集鎮長陳紀衡也認為配套不完善,恐圖利特定協會,盼監理單位正視納管問題。
監理站解釋,換照須有車輛出廠憑證,一般會請車主向原購買車行索取,但實務上確實也有車廠、車行倒閉無法取得的情況,依換牌作業程序,是可到電車協會的車行申請,針對民眾反映對偏鄉車主不夠便民,會再向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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