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籍移工昨晚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車尾燈未亮,被警方攔下開罰,成為基隆市首位被開罰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2/12/02 09:3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須「掛牌、保強制險」才能上路,騎士違規行駛也要受罰。一名外籍移工昨晚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時車尾燈未亮,被警方攔下開罰,成為基隆市首位被開罰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
基隆市警二分局正濱派出所長蔡嘉良、警員孫豪、實務訓練生張丞毅昨晚7時許巡邏至中正路時,見前方一輛微型電動車後車燈未亮,上前攔查發現是一名外籍移工。
蔡員等人檢視外籍移工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現,車尾燈壞掉未亮,遂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未依規定保持燈光裝置設備良好與完整開單,將處該名移工300元以上到1200元以下罰鍰。
二分局副分局長張英華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於今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規管理,除須「掛牌、保強制險」外,騎士違規騎乘,警察可以逕行舉發。
張英華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後,新購車輛都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購買後要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在道路行駛;至於,納管前購買的合格車輛則有2年緩衝期,要在2024年11月30日前補掛牌。
一名外籍移工昨晚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車尾燈未亮,被警方攔下開罰,成為基隆市首位被開罰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記者林嘉東翻攝)
新聞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