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就是俗稱的「電動自行車」,11/30正式納管,需要領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新制實施第一天,還是有長輩不知道!監理站說,其實有2年緩衝期,還推出「限期免規費」的優惠,建議民眾早點換牌,緩衝期過後將會開罰。
圖/TVBS
維修技師:「煞車、喇叭按一下。」
按鳴喇叭猛催油門,電動自行車要掛牌了,改成這一串,2個英文在前,5個數字在後的綠字白底,有別於一般機車車牌。
記者宋佳娟:「電動自行車這5個字的車牌,未來就要走入歷史,從11/30之後,就要和一般的機車一樣,懸掛車牌。」
未來街上就看不到「電動自行車」趴趴走了,立院三讀通過,正式改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11/30以後必須懸掛車牌,還要投保強制險,不少車主搶頭香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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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牌民眾:「不見了不好找,現在有牌子就可以去警察局登記,說我車子不見了。」
領牌民眾:「我本來想說我就,不想再掛牌不用再繳強制險,不用再燃料費一些有的沒的稅金,結果還是要啊。」
民眾還以為,領牌就得繳牌照稅,其實,電動自行車本來就不用駕照就可上路,也不用牌照稅、燃料費,只需要領牌時繳一次牌照300元和行照150元,而且明年底之前都免費,之後沒掛牌就上路就得挨罰,但新制實施第一天,阿公阿嬤還不太清楚。
騎士:「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看電視有在報,這個沒有牌的啦,說要弄牌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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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區監理所長李瑞銘:「當然我們有2年的宣導期間,所以說2年後沒有掛牌納管的部分,其實有相關的罰責。」
2年的緩衝期過後,不只沒掛車牌、沒投保強制險都要罰,更不能再飆的比機車還快了,萬一被抓到,有改裝電池提高性能,最重可罰5400元,超速也會開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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