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管理新法今天上路,苗栗警分局一個上午取締6件違規。記者范榮達/翻攝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滿街趴趴走,管理新法今天上路,苗栗警方將加強宣導及專案取締,苗栗分局一個上午取締3件違規未戴安全帽,3件違規闖紅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今天施行,新法明定電動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違者開罰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不過,已領用牌照有2年寬限期,新法上路苗栗警方及苗栗監理站都規畫相關勤務與做法。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2年的緩衝期間,執法面難以在街頭辨識上新、舊電動自行車,警方配合取締違規,或是結合環保、監理等相關單位專案查核牌照,至於電動自行車違規事項,即日起就可以適用道交條例規定處罰。
其中,苗栗分局一個上午共取締6件電動自行車違規,3年未戴安全帽,3件不依號誌指示行駛(闖紅燈),可罰300元至1200元,另,新法還規定14歲以上才能騎電動自行車,違者處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600至12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者,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
苗栗監理站長蘇淑賢說,監理站加強至經銷商及工業區等場所宣導電動自行車新法,監理站為了方便領牌,只要30輛以上,將提供到點服務,明年底前舊車領牌,還免徵號牌、行照費用450元,歡迎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