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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2022-11-11

電動自行車須掛牌、保強制險 11/30起上路

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資料照)

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資料照)


2022/11/11 07:1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根據統計,全國有65萬輛無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自本(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若未依規定投保,最重處1500元。

立法院上會期陸續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案,不過,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行政院昨(10日)正式公告,自11月30日施行。

根據新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若未依規定投保,將處750元至1500元以下罰鍰。投保義務人應依規定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未訂立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對於修法前已經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若逾期未領用者,可裁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另外,雖然免駕照,但未滿14歲不得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否則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騎乘需戴合格安全帽,否則處300元的罰鍰;行駛速率如超過每小時25公里者,將處駕駛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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