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電動自行車一一一年十一月起掛牌納管,並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用、掛牌,年滿十四歲才能騎車上路。教育局十六日在忠孝國中辦理開學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呼籲師生遵守交通規則、維護通學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電動自行車於一一一年十一月起掛牌納管,未滿十四歲者若違法上路,將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車輛也將移置保管。
為強化學生正確觀念,教育局長鄭新輝出席忠孝國中開學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他表示,教育局鼓勵國中小結合戶外教育,規劃參訪監理站或大台南交通安全教育主題館,讓交通安全觀念向下扎根。
台南監理站強調,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遵守交通規則、配戴安全帽、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且應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違者處以罰鍰。
若擅自改裝,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將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改回原有規格,民眾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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